“我的卡消磁了,请汇到另外一张卡上,卡号是……”类似的诈骗短信你收到过吗?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了解到,林某用此类伎俩骗得2万余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。
22岁的林某是双峰人,只有初中文化。去年10月,林某与一名同乡(在逃)来到长沙,用他人丢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。随后两人在租住房内利用电脑、短信群发器等工具对外群发诈骗信息。果然有人上当:去年11月5日11时20分许,梁先生收到这样的信息。“因为此前我正好收到一名客户的信息要求汇款,我以为这条信息是客户发过来的,就按照信息提示将17850元货款汇入这个账号。”梁先生回忆说。尔后,黑龙江的李先生也同样被骗走5000元。
林某还打起了自动取款机的主意。去年12月16日18时左右,林某来到万家丽路上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旁,准备安装微型摄像头和银行卡信息窃取器,结果被值班保安发现。聪明的保安将林某锁在取款机的
自动门内,并拨打110报警,民警赶来将林某抓获。
芙蓉区法院经审理判决:林某犯诈骗罪和窃取信用卡信息罪,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,追缴其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。